本报讯(通讯员 易莱香 陈芝)“这里的下水道改造后,困扰我们的臭排水沟消失了,终于可以安心地散步了!”近日,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辖区东环新城西门附近开展“回头看”时,几位散步的老人对他们说。
东环新城小区西门门口的路段旁是一条连接东环新城小区的排水沟,多年来,该排水沟的污水经常漫出覆盖该小路的大半路面,且散发恶臭。2019年,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虽开始对该水沟进行施工整治,但进展缓慢,一直未完全整治到位。今年3月,该路段因下水道堵塞严重,破损泄露,造成大量污水漫过路面,秽物随污水流出,散发恶臭,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接到群众反映线索后,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立即开展实地调查,询问周边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固定相关证据。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责任主管部门,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经过相关部门整改后,日前,该路段原“臭排水沟”变成了平整的柏油路,周边环境焕然一新。
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
本报讯(通讯员 易雅荣)7月13日,株洲市渌口区法院集中宣判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唐某、陈某军等8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两年半不等,并承担破坏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修复费用共计28.0994万元;被告人冯某、黄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3万元。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唐某、陈某军等8名被告人携带捕鱼工具前往株洲市渌口区湘江段航电枢纽处水域进行非法捕捞约87次,共捕获野生鳜鱼2748斤,黄鲴鱼3.86公斤,共计获利18.69万元,造成渔业资源直接经济损失28万余元。被告人冯某、黄某明知渔获物系他人非法捕捞所得仍予以收购,从中获利共计约1.6万元。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唐某、陈某军等8名被告人连续作案,被告人冯某、黄某大肆收购并加价进行贩卖,基本形成了“捕捞-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利益链条。
炎陵法院组织干警
无偿献血
本报讯(通讯员 邹密)7月15日,炎陵县法院组织干警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炎陵法院志愿者们积极参加献血活动,参与献血活动共12人,献血量达4800毫升。
近年来,炎陵法院多次组织干警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不断增强法院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用行动传递温暖,用血液凝聚力量,不仅为无数生命送去希望,也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