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蓉)6月9日,醴陵市召开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暨公开承诺大会,醴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晓军就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专题宣讲。会议由市委书记王利波主持,全体在醴处级领导干部,各镇街、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
黄晓军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主要内容、领导干部需要厘清把握的政策界限、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度解读和系统阐述,既有文件精神解读,又有典型案例剖析,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全体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三个规定”核心要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提供了指引,有效推动了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醴陵市检察院对“三个规定”坚持逢会必讲、逢事必提,让“三个规定”在干警心中扎根铸魂。同时,创新形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抓好“三个规定”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倡议书。在检察长接访室、讯问室、律师接待室等重要场所,对“三个规定”制度上墙,让干警、律师、来访群众等重点人群“抬头看得到,心中记得牢,处处受警醒”。结合“检察官五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及“警民同心、网格走亲”等实践活动,该院干警深入机关单位、田间地头、厂矿车间与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宣讲,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社会支持率和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