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刘倩)在网上认识的美女,陪你一起打游戏,还对你嘘寒问暖。小心,这有可能是一场网恋诈骗陷阱。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3月,被告人李某在某游戏平台中认识了被害人周某。后李某用其男朋友的微信并虚构杨某的名字加周某为微信好友,并与周某假意确认为“男女朋友关系”。李某在与周某“男女朋友”交往中,以需要购买鞋子、手机、车票、化妆品等理由要求周某转钱给自己。周某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转钱给李某,李某获得上述财物均用于支付学费和日常消费等用途。其间,周某与李某确认身份信息时,李某还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号码等欺骗周某,后因周某怀疑其身份,李某将周某从微信中拉黑。
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2月26日,周某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共计转给李某人民币29517.99元。案发后,李某家属赔偿被害人周某损失人民币3万元,取得周某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假借恋爱关系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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