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廖仕伶)为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遵循“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原则,6月1日,永州市零陵区水口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板田村田间地头,调处一起因喷洒除草剂致使禾苗受损的纠纷,有效避免了村民之间的矛盾升级。
这起矛盾起源于板田村种粮大户杨某在利用无人机对承包的田地喷洒除草剂时,除草剂通过自然风吹到了蒋某插好秧苗的田里,造成蒋某7分田内的禾苗受到不同程度损坏,蒋某认为杨某应该赔付损失,而杨某则认为造成禾苗受损的原因是自然风力所致,与自己无关。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向水口山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水口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板田村,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现场确认,并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人员针对案件事实,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当事人进行明理析法,并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和实际损失情况,建议杨某一次性赔偿蒋某600元。最终,当事双方握手言和,接受了调解人员的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三管好三督察”
防违法违纪
本报讯(通讯员 魏龙元 何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防止民辅警、职工“七涉”等违纪违规违禁现象发生,东安县公安局采取“三管好三督察”强力举措,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管好”是管好“人、车、枪”。管好人,即落实领导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压担子,压任务,使每个民警都有事干,给民警家属发短信和《致民警职工家属公开信》,确保家庭亲友的监管到位,每一天发短信一次,每周谈一次心,让民警与民警之间相互提醒监督。管好车,即如实登记车辆数量,做到底子清,数量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报备制度。管好枪,即严格配枪申领手续,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民警配发枪支,随机现场检查枪支佩戴情况,看是否随身携带,看是否与配发的号码相符。
“三项督察”是督察“着装规范、日常制度落实、警规警纪执行”。着装督察,即针对个别民警的不规范现象,组织民警剖析思想原因,进一步要求民警以端正着装态度促进工作态度转变。日常制度落实督察,即日常制度的落实,把作风建设寓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严格民警遵守上下班、周一至周五早点名、请销假等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责,并每月通报,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警规警纪督察,即反复重申任何时候民警都要严守禁令这条底线,一旦发现民警有违反“警纪禁令”现象,立即依规依纪按程序上报,处理到位,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