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当庭宣判一起袭警罪案。
2021年3月21日晚,杜某某饮用近1斤白酒后,登上从邓州开往东莞的列车,之后醉酒滋事、扰乱列车内公共秩序。列车乘警与列车长将其带至餐车进行醒酒后,杜某某继续吵闹,并朝列车长肚子上打了一拳。为防止杜某某继续攻击他人,乘警遂使用约束带对其约束醒酒。杜某某突然挣脱约束带,从座位上站起来用右手挥拳击打乘警,并击中乘警头部左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被告人杜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拘役4个月。
法官说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袭警罪,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并将袭警罪的最高量刑幅度由原来妨害公务罪的有期徒刑3年,提高至有期徒刑7年。暴力袭警,不仅严重侵害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也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在此,提醒大家,如遇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请积极支持、主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