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喻涛)5月20日,株洲市渌口区法院执行局通过扣押车辆的方式,在3小时内执结两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
陈某、汤某均因承包何某的出租车而与何某发生纠纷。经渌口法院与株洲中院两审,株洲中院判决何某支付陈某车辆维修费、班费、违约金等费用7070元,支付汤某上述费用7480元。判决生效后,何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汤某分别向渌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20日,执行人员来到何某的丰田越野车经常出没的市区某路段寻找,经过3小时蹲守,发现了何某名下的丰田汽车。执行人员上前拦住车辆,向驾驶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及扣押文书。驾驶人称是何某的朋友,当即电话联系何某,何某赶紧筹集资金,将剩余1万余元清偿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