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珞函 李晔)“刑事和解制度应该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让被害人‘吃闷亏’‘受闷气’。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应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近日谈及办理的—起案件时如是说。
今年2月9日,李某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在被害人对李某某的诈骗行为出具了谅解书后,截至该案移送起诉时,李某某仍有部分诈骗款项未退还。为切实维护被害人的权益,保证刑事和解落到实处,承办检察官立即要求犯罪嫌疑人退清全部赃款,并再次向其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经过承办检察官1个多月的努力工作与释法说理,李某某终于将剩余赃款全部退齐。在得知被害人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检察机关领取余款,承办检察官还主动前往常德将余款转交给被害人。
“这才是真正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接到钱款的被害人满怀感激地向承办检察官表达了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