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杜巧巧 通讯员 王建安 刘士琳)为加强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协调联系,强化监督制约,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根据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机制的意见》精神和工作要求,5月10日上午,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组织召开2021年第一次工作联席会,直面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通报交流刑事案件办理情况,会商研究解决办法。
省检察院党组和省公安厅党委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专门听取了会议安排情况汇报,并作出工作指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并到会指导。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主持会议,并通报了2020年1月至今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办理情况,指出了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就刑事案件质量提升、市州院重罪案件捕诉一体推进、技术侦查证据的转化使用、醉酒驾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虚假诉讼、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办理等7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解决意见和工作措施。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介德和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谭学军对联席会议的召开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准确,省公安厅照单全收,将全面进行分析,逐案开展评查,认真整改落实。同时,要求省公安厅各相关部门要具体对接,分别会同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本次会议提出的7个问题,双方意见一致的,立即印发全省执行,尽快落地见效,并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监督指导,帮助公安机关不断提高刑事案件侦查能力和水平。
印仕柏总结时认为,会议剖析交流了近年来刑事案件侦查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双方就提请本次会议研究讨论的7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就全面提高刑事案件侦查和检察水平形成了共识。他强调,一是认真梳理好本次会议议定的具体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全省执行。二是用好联席会议这个强化沟通联系、共商共建的重要平台,定期组织召开,研究重点工作,统筹解决难点问题,共同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继续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升刑事案件侦查办理质量和检察监督实效,共同推动检侦关系再上新台阶,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治安总队、禁毒总队、经侦总队、交警总队、法制总队和省森林公安局负责人,省检察院相关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