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唐海明)近日,笔者从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该大队消防监督员连续多日对近期作出停业罚款处罚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主要核查单位停业及隐患整改情况。
2020年12月以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全力以赴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重点对辖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的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检查中发现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消防设施故障、安全出口上锁、消防通道堵塞等火灾隐患。
对此,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铁腕执法,高压治患,对存在未经消防检查擅自营业、消防设施故障等隐患的单位实行停业罚款,对存在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故障、疏散通道不畅等隐患的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单位迅速整改。
2020年12月25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某商业连锁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消防法》第15条第2款之规定。根据《消防法》第58条等有关规定,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给予了该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9万元的处罚。
今年1月9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位于迎春亭办事处乐洋路某商业连锁超市部分楼梯间、走道堆放大量杂物,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根据《消防法》第60条规定,给予该店罚款人民币5500元的处罚。
今年1月13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展辉中央新城某湘菜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消防法》第15条第2款之规定。针对违法行为,现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法人潘某某、员工夏某旭进行了询问,并拍摄了隐患照片,现场录制了执法视频。经过大队集体议案决定,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了某湘菜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0100元的处罚。
对隐患单位进行处罚的同时,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积极上门服务,指导相关单位整改消除隐患,按程序申报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期间,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本着除火患、保平安的原则,积极联合公安、住建、文旅广体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街道、乡镇的社会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实行“一处一处查、一家一家过”,全力消除火灾隐患,主动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