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付宗辉 唐丽君 )债务人未按约定偿还部分借款本金,经债权人多次催告无效,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返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近日,慈利县法院江垭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因未按约定及时偿还借款被判决解除借款合同,提前偿还原告全部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孙某与寇某系同乡好友,2019年10月3日,寇某因开厂需资金周转,向孙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寇某自2019年年底开始,连续5年每年向孙某偿还1万元。自2019年年底开始,寇某连续两年未按照约定偿还相应本金。于是,孙某将寇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偿还全部借款,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但其中的2021年、2022年、2023三年借款期限并未到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寇某向原告孙某借款5万元,有借据及催款录音为证,可以认定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孙某依约履行了出借义务,寇某亦应按照约定履行偿还借款并支付约定利息的义务,二人之间的借款虽有部分未到期,但寇某已连续两年未依约还款,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可以解除借款合同。据此,法院对孙某要求寇某偿还全部借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孙某主张的逾期利息则分别自被告第一次、第二次违约时开始计算。
慈利县档案馆
开展红色革命教育
本报讯(通讯员 陈磊)近日,慈利县档案馆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前往贺龙故居、红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开展红色革命教育活动,通过重走红军路、聆听革命故事、组织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感悟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慈利县档案馆机关支部将理论学习与开展实践活动相结合,让每一位党员自觉在红色文化中增强“四个自信”,陶冶职业操守,厚植为民情怀。该馆的党史学习教育突出了“新” “特”“实”,为张家界市档案系统的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做出了榜样。
据悉,慈利县档案馆将充分利用馆藏,扎实开展相关系列活动,把传承红色基因和为民服务行动结合起来,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