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董维娜)近日,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通过调取核实相关证据材料,成功化解一起提取住房公积金难的问题。
经查,黄某芸、黄某芝与万某、黄某莉及第三人黄某、曾某娇继承纠纷一案,于2021年3月12日调解达成协议,赫山区人民法院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明确被继承人黄某忠的公积金余额元由万某办理领取等手续。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内部规定,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万某提供公证部门《公证书》。万某依据调解书多次向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黄某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未果,遂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针对上述情况,第四检察部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释法说理,4月1日向益阳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向万某拨付黄某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次日,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书面回复第四检察部,已向万某拨付黄某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民行检察,为民而行,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努力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