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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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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无赔偿能力 受害人获司法救助金

  本报讯(通讯员 段晓霞)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溆浦县法院积极组织干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月5日,溆浦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继刚等人来到了思蒙镇慰问困难当事人,并发放慰问金,送上温暖和关怀。

  申请执行人郑某甲与被执行人郑某乙因义务帮工受害导致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郑某乙无赔偿能力,赔偿款至今未到位。郑某甲家庭条件十分困难,经溆浦法院审查,认定郑某甲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1万元。“要是没有这么好的政策,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当郑某甲拿到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说。

  去年以来,溆浦法院积极作为,成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救助各类困难当事人1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额20多万元,救助了困难群众,彰显了司法温情。今后,溆浦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不断规范和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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