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断卡”守护群众钱袋子
本报讯(通讯员陈瑶姚文波卢莎莎)日前,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陈某某、谭某某等4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崔某、姚某等5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张某、李某某等9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依法批准逮捕,持续深人开展“断卡”行动。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张电话卡,赚200元,再办张银行卡出售,能赚到1000元,足不出户就能赚钱!”“每天只要轻松打电话,让别人添加指定的微信,就能获得报酬,轻轻松松赚钱。”崔某、姚某等将这些煽动性的话语四散传播,愿者上钩。
2020年11月以来,陈某某、谭某某明知“老方”(另案处理)从事网络赌博犯罪需要银行卡流转赌资,仍帮其收购银行卡,两人先后从李某某、黄某某手中以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银行卡及配套的手机网银,截至案发,两人共收购他人银行卡20余张。
同年12月,张某提供“料”(电话号码)、“端口”(微信号)、“台子”(贷款平台)、“话术剧本”给李某,要其找人冒充贷款平台客服以办理贷款为由诱导被害人添加微信,再由掌握微信号的诈骗分子对被害人进—步实施诈骗。李某伙同他人成立3个窝点,打着“轻松工作高额回报”的幌子,招收多人拨打诈骗电话,致使多人上当受骗。
今年1月中旬,湘潭籍犯罪嫌疑人崔某、李某等4人商议架设“卡池”设备,姚某某先后多次驾车到湘潭将其本人或收购的手机SIM卡倒卖给李某等人,以此获利。经查,姚某某倒卖的手机SIM卡已关联多起电信诈骗案件。
下—步,慈利县检察院将持续发力,进—步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为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