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建军 彭立)何厚功,2007年9月通过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招考到永兴县检察院工作,现为该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多年来,他先后从事过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案管、执检、控申等检察业务工作。每一个工作岗位,何厚功都尽职尽责,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刚正谦逊的工作风格,赢得了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2008年4月至2017年4月,何厚功在反渎职侵权局工作,共主办或参与办理渎职案件72件96人。2013年,他被省检察院抽调参与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主办衡阳市移动公司原总经理罗某锋破坏选举案,荣获省院嘉奖;2015年,被郴州市检察院抽调参与查办益阳司法腐败案,主办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原院长谢某清徇私枉法案、资阳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黄某国徇私枉法案,荣获市院嘉奖;办理永兴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代某田徇私枉法、受贿案,永兴县公安局原城关派出所干警李某诈骗、贪污、合同诈骗案等案件,先后被郴州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5次;办理的永兴县樟树乡青山背煤矿“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唐某红等14人渎职犯罪系列案,被评为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2012年,何厚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优秀侦查办案业务标兵”。
2017年4月至2020年9月,何厚功被调整到侦查监督室。他共办理案件214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46件188人,审查起诉案件3件6人,包括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李某故意杀人案、公安部督办的卢某等17人团伙贩卖毒品案、“4·5”环境污染案等;立案监督案件15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36件。
2019年6月,何厚功响应号召前往新疆托克逊县检察院参与为期1年的检察援疆工作,被任命为检察长助理。在托克逊县,何厚功积极参与“7·5”值班、“70周年大庆”维稳值班、看守所维稳值班及院内维稳值班、信访值班等任务。在分管托克逊县院第一、三检察部工作期间,何厚功协助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件12人,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件,监督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不立案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实现托克逊县院立案监督案件零的突破。因援疆工作业绩突出,何厚功被省检察院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