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陆婷)近日,当接到新田县检察院检察官送来的司法救助款时,见义勇为的廖某友深表欣慰。
原来,新田县检察院清查已办结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时发现,2015年10月,因修路问题,罪犯廖某军与同村的廖某忠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廖某军持刀将廖某忠刺伤。闻声赶来的廖某友见廖某军行凶砍人,便上前阻止,并用双手抱住廖某军,被廖某军砍伤左手腕部。经鉴定:廖某忠的伤评定为重伤二级,廖某友的伤评定为轻伤二级。罪犯廖某军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11月被新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须赔偿廖某友医药费等7万多元。
承办检察官经联系走访受害人廖某友发现,他并未得到任何赔偿,全家因案致贫。发现这一情况后,检察官迅速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廖某友获得3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悉,新田县检察院积极主动依职权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020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救助金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