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廖梦军)为切实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充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3月25日,泸溪县检察院联合县环保局组成调查组,前往解放岩乡都蛮村,就村民饮用水源是否受到污染开展调查取样。
据悉,今年两会期间,来自解放岩乡的一名县人大代表通过检察工作报告,了解了公益诉讼检察有关内容,随即向泸溪县检察院提供凤凰县境内开设的一家大型养猪场可能污染下游的解放岩乡都蛮村饮用水源的线索。获悉人大代表提供的线索后,泸溪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该院第二检察部与县环保局积极接洽,两家单位就如何开展调查工作以及如何协作配合达成一致意见。
调查组实地走访询问了都蛮村村民,据村民反映,都蛮村前流经的小溪系该村3000余村民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2018年以来,村民感觉溪水中有异味,尤其是下雨过后异味更重,另有部分村民在用溪水洗澡后出现瘙痒等情况。村民怀疑可能与上游的凤凰县吉信镇都吾村一组的养猪场排污有关。随后,调查组分别在小溪上游、溪流流经两县的交界处以及都蛮村饮用水取水点进行取样。目前,环保部门已经将样本送往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
泸溪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丽媛表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关乎百姓的身体健康,泸溪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样本检测结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护航生态环境安全和村民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