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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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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被执行人隐匿财产 案外人被依法司法拘留

  本报讯(通讯员 李怀宇)“因我在法院调查过程中作虚假陈述,未如实反映情况,妨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本人现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悔不已。”这是案外人童某意、何某华因协助被执行人隐匿财产,在执行法官宣布对其司法拘留后,在检讨书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近期,平江法院在执行何某英与童某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何某英提供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童某进所有的铺面租赁金予以冻结。此后,童某进不但没有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反而动起了规避执行的歪心思。原来,早在10多年前被执行人童某进所有的铺面就因其他案件的执行,已被法院依法处置后交由债权人抵偿债务,债权人之后又将该处铺面转卖给外地商人陈某其。2003年,被执行人童某进又从陈某其手中将铺面购回,童某进在购回铺面后一直未进行产权登记,造成该处铺面一直处于未登记状态。加之知情人较少,陈某其又是外地人,一直没有回来过,让童某进觉得有机可乘,在法院冻结铺面租赁金后,其先后多次向执行法官提出,铺面非其所有,并指使其妹童某意、其妻何某华向执行法官作虚假陈述,称铺面为陈某其所有,企图达到规避执行的目的。

  执行法官觉得童某进陈述的情况疑点重重,且童某意、何某华的陈述前后矛盾,明显违背常理。为查清事实,执行法官先后10余次到当地了解情况,基本还原了事情经过,并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找到了陈某其,取得了陈某其与童某进签订的购房协议。因童某进在执行过程中隐匿财产,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法院目前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协助其隐匿财产的案外人童某意、何某华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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