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何俊)近日,在蒸水河南岸铜钱渡大桥水域附近,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干警与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将价值2000元约3000余尾的鱼苗进行人工放流,帮助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修复。
2020年12月8日,蒸湘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生、彭某辉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两名被告人2020年4月两次在雅士林桥下蒸水河南岸进行非法捕鱼活动,被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巡逻人员当场查获。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生、彭某辉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同时判令被告人在蒸水河流域进行人工放流价值2000元的鱼苗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承办法官表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并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