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谭晶)近日,会同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起因金融借款纠纷引发的腾房难案件。
2012年11月,被执行人万某以购房为由,向湖南会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2万元,并用其名下房屋作抵押登记。贷款期限届满后,万某未能清偿所欠债务。银行遂向法院起诉。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万某限期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则对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调解书生效后,万某仍未还款。
2019年8月,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2月,执行法官将万某名下抵押登记房屋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最终买受人以43万元的价格竞拍成交。
之后,执行法官联系上万某要求其尽快腾空房屋,并承诺会依法从房屋拍卖价款中预留—部分,让其—家人能够租房生活。然而,万某及其家属情绪激动,扬言如果谁腾房就要和谁拼命。
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万某,其始终以在外地务工没时间返乡为由拒绝配合腾房。为了维护买受人和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前往万某务工所在地福建泉州,当面给他做工作。
万某见到执行干警的那—刻既震惊又感激,震惊的是法院会不远千里来泉州找他,感激的是法院为减少对他目前工作生活的影响,主动提出由他决定见面地点和时间。这种信任让他最终放下了顾虑,直面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万某承诺委托自己儿子回家处理房屋腾空以及交房事项。目前,腾房工作已顺利结束,买受人已人住,申请执行人的标的款全部兑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