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记者 肖秀芬 胡盼盼)3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对2021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
加强消费领域制度建设,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规范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消费维权体系。建立健全12315平台纠纷在线解决(ODR)机制。
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严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大力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商品质量监管。
推动消费领域智慧监管,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强化12315平台功能,加强与政务服务热线的工作协同,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维权机制。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加强消费领域共建共治,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条件下,培育发展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基本覆盖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领域、重点场所和经营服务性企业。
发挥消保委组织的积极作用。依法履行公益性职责,整合平台功能,加强消费教育,切实帮助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