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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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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微信招致一个处分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雷昕 通讯员 杨庆 钱锦

  桂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中共党员肖某自2008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前不久,他却因在微信工作群发了一条消息,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8月24日,该中心工作人员肖某和同事外出办理单位财政经费账户合并一事,需要从A、B两家银行中选择一个作为单位统一代发工资银行。两人正商量着选择哪家银行时,听到旁边有人在议论:“银行A要倒闭了,股份正在法院拍卖,现在已经挂网上了。”肖某信以为真。

  回到单位后,肖某在没有核实上述消息是否属实的情况下,使用本人微信号在单位“医保工会群”中发出通知:“请单位职工于本周内办理代发工资银行的银行卡,用于个人工资发放。因为银行A即将倒闭,现在已经在法院拍卖了。”

  该微信消息发布后,立即被相关监管部门监测到,并把情况反馈至银行A和县网信办。同时,肖某发现她发布的消息有误,想撤回该消息,但已无法撤回。于是,肖某当即在群里内发出“此消息还未经核实,请大家不要外传、转发”的信息。县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电话联系肖某及其同事询问事情经过,安排肖某将微信“医保工会群”解散,并向群内成员一一打电话解释,告知大家信息有误,不要外传。8月25日,县网信办分别对肖某和县医保局、县医保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了网信执法约谈。

  被约谈后,县医保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学习省纪委省监委出台的《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及《郴州市纪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反网络行为纪律规定典型案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2020年12月8日,肖某因在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制造谣言,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纪外之地”。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肖某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轻信他人,并在微信群内传播,造成不良影响,法纪观念淡薄,是导致她受到处分的重要原因。在网络虚拟世界中,传播的谣言经过数次转发后,其信息传播的广度与深度根本无法想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遵守网络行为规范,主动做文明上网的践行者和推动者,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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