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杜巧巧 通讯员 彭吉露)3月1日,省公安厅召开《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该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湖南省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超过562.6万辆。电动自行车在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带来压力。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让这一绿色、便捷的交通工具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湖南省政府决定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日常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2020年12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0年12月21日,时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毛伟明签署第302号省政府令颁布,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一共6章32条,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主要出发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结合我省实际,从部门职责、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保障、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
据悉,下一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全力以赴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有效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着力提升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省委“三高四新”战略的深入实施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