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潘云生)近日,洪江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件情侣间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向某某与曾某原是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4月18日曾某因急用钱向原告向某某借款人民币9000元,之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曾某远赴浙江工作,向某某多次向曾某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接到该案后,办案法官详细阅读案件材料,多次联系被告曾某并作好法律释明工作,2月22日曾某从浙江返洪当日,法官便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办案法官多次耐心的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向某某自愿减免4000元,余下5000元由被告曾某从2021年2月22日起每月22日前支付原告向某某借款500元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法官提醒】
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借款的该还的债还是要还的。即使男女日后分手解除同居关系,对外的欠债,也是需要作出处理的。在本案中,向某某与曾某虽曾系恋爱关系,但曾某向向某某借款,向某某支付了借款,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