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钟磊
近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会上,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与周某某抚养费纠纷等涉未成年人民事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类案”,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成为全省检察系统获此殊荣的四个案例之一。
2020年下旬,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在针对该区法院涉及未成年人民事纠纷审判程序的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区法院在“杨某某与周某某抚养费纠纷”等10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立案超期”“未听取未成年子女意见”“裁定书未送达”“裁决书送达超期”等程序违法行为,向该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区法院积极采纳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回复。
随后,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社区,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跟踪回访、调查,并充分听取意见。同时与该区法院召开了民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研讨会议,制定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联系机制》。
充分发挥民诉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用法治的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是该院在未检工作中一直以来执着坚守的司法理念。该案获评“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事检察案件”,就是该院执着坚守这一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
下一步,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将致力于完善和深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机制,统筹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形成立体保护合力,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