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肖喜伟)在收到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复后,衡南县检察院近日开始对去年11月立案的衡南县谭子山镇等6个乡镇的敬老院食堂无证经营,而6个乡镇政府、衡南县民政局,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终结审查。
衡南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县谭子山镇等6个乡镇的敬老院存在不同的问题,达不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须条件。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购买原材料没有索票索证;操作间没有与其他区域隔离,如:有些操作间与室外、厕所相通;食品留样只留了原材料而未留成品、留样时长不足48小时、留样重量不够;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明即上岗等。
1月11日上午,6个乡镇敬老院食堂无证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会召开。“乡镇人民政府对敬老院负有管理责任,县民政局对敬老院负有主管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食品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承办检察官向6个乡镇政府、县民政局、县市监局一一送达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后,相关乡镇政府、民政、市监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2月8日,江口镇敬老院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因为改造工程量大,需要的资金也多,江口镇敬老院是立案审查的6个乡镇敬老院中最后一家整改好的。
“食品安全无小事,加之敬老院老人普遍年龄偏大,大部分身患疾病,抵抗能力差,健康的饮食对于保障他们的养老质量尤为重要。”承办检察官强调。正因为如此,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后,承办检察官积极督促落实,促成涉案的6个乡镇敬老院的食堂在春节前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了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