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司法救助款
让受害者家庭重燃希望之光
“非常感谢检察官的关心关爱,我们一家人一定会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我相信生活一定会好起来的。”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永庆把司法救助款5万元送到被害人李某新(殁年6岁)的父亲李建华手中时,李建华激动地说。
这是该院未检检察官刘敏慧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案。法院判决后,刘敏慧在回访时得知被害人李某新的爷爷、奶奶因孙子的去世陷入巨大的悲痛,打开煤气罐自杀,奶奶经抢救无效死亡,爷爷虽获救但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法院判决生效后,肇事司机拒不支付赔偿款,使这个失独的贫困家庭雪上加霜,家庭一度陷入困境。刘敏慧与被害人父母沟通时,得知出事之后父母想再生一个小孩,因家庭困难无法实现,家庭看不到希望,痛苦日益剧增。掌握情况后,苏仙区检察院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将该案列为司法救助案件,并进入刑事司法救助申请程序,最终为这个家庭争取了5万元救助款,这也是该院发放司法救助款以来金额最大的一笔款项。
胡永庆鼓励李建华夫妇重拾生活信心:“天有不测风云,遭遇了不幸不能就此被打倒,更要坚强地站起来!”苏仙区检察院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让更多家庭重新拥有了希望,切实作到了弱有所扶,彰显了司法关怀。
曹德莉 刘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