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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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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恶践初心 履职护平安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郑国军 彭雅愉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平安是民生第一要事。

    2018年初,党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号令一出,一场向黑恶“亮剑”的攻坚战旋即掀起凌厉攻势。

    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压紧压实责任,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将检察监督利剑指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年来,天元区检察院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2件66人,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2件81人,认定并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68人,认定并提起公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68人,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8条。辖区内黑恶分子及背后的“保护伞”被依法严惩,重点行业领域正本清源,平安天元建设步履坚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除恶务尽绝不手软

    “只要存在黑恶势力,我们就必须坚决打击。”2020年5月28日,经天元区检察院提请公诉,一起涉及60余万元诈骗款的“套路贷”涉恶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首犯黄某泉犯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决下达的那一刻,因被诈骗而饱受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欺凌的被害人的老母亲阮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该案中,黄某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套路贷”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故意伤害他人、非法拘禁他人等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为早日将该犯罪集团绳之以法,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检察机关及时召开案件研讨会,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形成了办案合力。案件承办检察官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挖掘出2条涉恶线索,及时精准打击辖区内的犯罪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这是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为完成三年攻坚目标,该院干警咬定目标,连续作战,聚焦“案件清结”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打击犯罪绝不放松

    以杨某东为首的犯罪集团在实施“套路贷”活动过程中,以“有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工资卡、公积金、房车等任意一项就能贷款”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签订只有被害人信息的借款、房屋租赁等虚假合同,然后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凭证等手段制造履行合同的假象,逼迫被害人还款。在被害人无力偿还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转单平账、以贷还贷或认可高额违约金等方式不断垒高债务,再通过殴打、威胁、恐吓、非法拘禁、虚假诉讼、敲诈勒索和上门堵锁眼、油漆喷字、滋扰被害人及其家人等“软暴力”方式,软硬兼施强行索债,非法获取被害人财物。

    2019年12月26日,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案件。6名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9个月至1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达到28万元,没收犯罪资金201万余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191万余元。此外,另有3名被告人以寻衅滋事、诈骗罪等罪名被判处1年至3年4个月有期徒刑。法槌落下,这个无恶不作、横行数年的涉恶犯罪集团终被绳之以法。

    该案系株洲市首例“套路贷”案,案件受理后,天元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案件受理之初,证据材料不足,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相关案件卷宗,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及时引导侦查机关补充相关证据300余份,案件证据卷也由最初的5本变成厚厚的10大本。

    为进一步完善固定证据,检察官督促公安恢复了大量的电子数据,通过恢复的微信群、微信聊天记录查清了犯罪集团的组织架构。承办检察官逐条翻阅查看1580余条微信聊天记录,将语音聊天逐条翻译成文字,从中获得关键证据。

    一审圆满收官,该院并没有懈怠。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漏洞,天元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2份检察建议,积极为社会治理、行业整顿建言。

    同时,该院积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与公安、法院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席会议,互通涉黑涉恶案件情况、信息,统一观点和认识,形成打击合力。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主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实现对黑恶势力案件快捕、快诉、快判。

    “扫黑”“打伞”绝不姑息

    “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天元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小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黑恶案件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

    2017年10月18日凌晨,多名戴白手套的青年手持管制刀具,冲进了株洲天元区某KTV,无视在场的警车以及2位民警,对KTV里的客人进行了清场,并对KTV里的设备进行打砸。2019年9月25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胡某稻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损毁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被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1万元。

    “起初公安机关认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但这些人的行径都很反常,如果是一般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很难在凌晨时分聚集这么多人带着管制刀具前来,更不会对KTV进行清场。”

    曾长期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着丰富一线办案经验的直觉告诉承办检察官周胜,这起案件绝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于是他主动介入案件的补充侦查,对公安机关的取证进行指导,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收集以及固定都进行了反复的推敲、审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与公安机关对接。

    至此,这个长期盘踞在株洲,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成功扫除,而该案的成功告破,源于承办检察官周胜在审查案件中,把住关口、追踪疑点、深挖保护伞,主动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促成这起重大涉恶案件浮出水面。

    在成功办理案件的同时,该院探索建立了深挖问题线索机制,做到“扫黑”与“打伞”同步。对报捕、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漏罪、漏犯的现象,坚决依法追捕、追诉,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将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干扰、阻挠正常办案的党员干部同步查办。三年来,该院已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涉及“保护伞”线索8条,涉及8人5单位,部分线索经核查确认已立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持久战,天元区检察院将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着眼常治长效,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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