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位于双峰县永丰街道复兴街商业局家属楼1栋401房,双政房字第9098号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因法定继承取得,被继承人:刘继怀。继承人:李美英)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双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中心,0738-6821186。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双峰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2日
遗失声明
胡永清,曹航旭,王劲因保管不善,将(2017)政地出字第014号审批单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