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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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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金重燃 “事实孤儿”生活希望

    本报讯(通讯员 谢天章 卢剑)“谢谢叔叔、阿姨的帮助,我一定会好好读书!”2月19日,安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新娥带队前往平背乡,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和学习用品送到小兰(化名)手中,为她送去新年的温暖。

    小兰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邓某的女儿。2020年10月2日,小兰的母亲邓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杀害,父亲刘某也因涉嫌犯罪被逮捕。安仁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案人员知晓后,立即带案走访,得知被害人家中还有2名未成年人小兰(12岁)、小红(8岁)无人监护,生活困难,姐妹俩成了“事实孤儿”。为了及时有效地帮助姐妹俩,检察院与当地村委会沟通联系,确定由当地村委会作为小兰和小红的临时监护组织,并代为申请司法救助。检察院受理申请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短时间内便完成了审查审批程序,为小兰和小红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为了切实解决小兰和小红的实际困难和长远需求,安仁县检察院着力构建“1+N”司法救助新模式,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加强与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致力实现救助途径多元化、救助效果最大化。目前,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民政部门已将小兰和小红列入“事实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补贴,教育部门也落实了学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同时,检察院对两个孩子的成长也予以重点关注,安排未检干警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她们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近年来,安仁县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作为,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惠及8个困难家庭,充分发挥了国家司法救助的人权保障和扶贫救困作用,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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