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人员帮我要回了被拖欠多年的欠款。”近日,申请执行人易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株洲市芦淞区法院该案执行干警手中,对执行干警的认真负责、公正执法表示感谢。
易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的申请执行人。2012年至2014年,被执行人陈某以工程项目投资为由向易某多次借款,2018年12月2日,易某拿着借条找到陈某要其还钱,陈某以暂无还款能力表示拒绝。易某向芦淞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易某借款本金,而陈某拒不履行义务。
2020年3月,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长沙有房屋一套,经执行干警多次催告无效后被查封。执行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决定在网络拍卖平台对该标的物进行拍卖。芦淞区法院通过网络平台拍卖成功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将执行案款转至易某提供的银行账户。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罗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