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给他人开车当司机每天驾驶装载有GOIP用于电信诈骗的设备可以获得千元报酬,便主动要求加入并用自家车提供服务9天,后又帮助上线办理30张用于诈骗的电话卡,从中非法获利1万余元。1月18日,易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醴陵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0年10月初,犯罪嫌疑人易某得知瞿某(另案处理,已批捕)帮吴某(在逃)当司机,只要开车搭载GOIP设备四处游荡就可以获得1000元每天的报酬,易某主动找到瞿某提出想加入,经吴某同意后,易某驾驶本人的一台小车载着GOIP设备在106国道沿线及江西上栗、萍乡等地游荡,在明知该行为涉嫌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服务,共出车9天。另,吴某向易某提出收购电话卡,易某见有利可图,除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4张电话卡外,还找到在株洲的朋友办理了30张电话卡,从中赚取50元每张的差价将这些卡卖给了吴某。
2020年11月19日,易某被抓获归案。经查,上述电话卡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了帮助,这些号码与11名被害人遭受电信诈骗存在直接关联,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郭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