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晓莉)“感谢你们帮我讨回被拖欠了6年的工钱,不然今年的春节又不知道怎么过……”1月26日,12名来自长沙市望城区的农民工领到了6万元辛苦钱,农民工陈某第一时间打电话给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谢意。
2014年,陈某等12名农民工来到郴州市北湖区某市场消防改造工程工地务工。该工程由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后,将工程分包给了其郴州分公司负责人黄某,黄某又转手将工程劳务转包给了张某。工程完工后,因工程没有决算等原因,张某一直拖欠陈某等12名农民工6万元工资未付。2017年7月,黄某因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等被衡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张某因病于2018年去世。接二连三的变故,让陈某等12名农民工6年来讨薪无果。
2020年7月,陈某等3名农民工代表来到北湖区检察院请求支持起诉追讨工资。北湖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对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承办检察官和北湖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先后三次前往衡阳找到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通过以案说法、释法说理、沟通协调,最终促成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12名农民工达成调解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