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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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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亮剑惩黑恶 守护平安聚民心
——株洲市中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株洲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株洲市中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查、打、治、建、督”一体推进,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为重点,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用公平正义筑牢人民群众安全感。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结黑恶案件135件814人,结案率95.74%,二审审结86件662人,结案率100%,依法审结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大要案件。省高院发布株洲典型案例13件,株洲市中院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同时,株洲市中院在2018、2019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法院考核中位列第一,2020年被省高院评选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结号吹响后,株洲两级法院迅速展开行动。

    一切行动听指挥。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响应,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进行谋划。株洲市中院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周凯军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两院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其间,通过全市法院院长会、专项斗争推进会、审判绩效工作推进会等,一级级传导压力,一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举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全市法院一盘棋。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一把手”对重大部署把关决策,重大案件直接调度,重要环节直接把关,重要问题直接解决,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周凯军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和法院第一责任人责任,指挥、督导专项斗争,主动参与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研究,在上诉人谭蛰平寻衅滋事一案中担任审判长。

    对标对表抓推进。在市中院党组示范下,全市两级法院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主动办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法院院长、副院长参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42件,成立由院长挂帅的办理专班8个,有力推动了案件的高质效审结。

    坚守审判质效生命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歼灭战,狠抓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

    忠诚为民显担当。株洲市中院双拳出击合力攻坚,一手抓“打准打实”,另一手抓“打早打小”,全市法院判决涉黑涉恶案106件666人,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6件14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51件254人,恶势力团伙成员39件134人。

    一切资源向一线聚集。株洲市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出台《关于全市法院设立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专业合议庭、专业骨干库的工作方案》,选派122名骨干力量组成13个专业合议庭,实现专案专办。先后组织召开或参加省高院刑事审判专项培训学习9次200余人次,集中学习刑法、两高两部司法解释,明确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类型、法律适用、裁判标准、量刑尺度等,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该机制性文件被省高院全文转发推介。株洲市中院还就黑恶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专门建立了案件通报、业务指导、审执衔接、专业合议庭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一切为了提升审判质效。两级法院对黑恶犯罪案件审判、执行开通绿色通道,严格流程管理,加快移送流转,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集全院之力办理,充分保障庭审高效有序,实现审判全流程提速。推行常态化院长督办制度,全程动态跟踪,定期开展集中宣判,督促加快案件审理进度。

    大要案件审判彰显司法担当。两级法院对大要案件逐案落实院长包案制度,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最强力量投入审判,多起案件由院领导直接承办或者担任审判长。

    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严字当头,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恶势力头目,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2020年12月25日,省扫黑办重点督办的王跃明等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组织领导者王跃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全市黑恶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33%,明显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

    严把减刑、假释关,将依法严惩方针贯穿全过程。对黑恶罪犯不予假释,对1名黑恶罪犯不予减刑,对11名黑恶罪犯缩减减刑幅度,不给黑恶犯罪分子任何逃避刑罚的可乘之机。

    宽严相济、不枉不纵办铁案。精准执行法律政策、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条文,坚决防止“拔高”和“降格”两种错误倾向,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石峰区法院办理的张将如案,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不明显,依法不予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全省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谭江华涉黑案中全案3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炎陵县法院采纳公诉机关从轻量刑建议,实现了从严打击黑恶犯罪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有机结合。

    整合资源形成联动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总体战,整合优质资源、建立联动机制才能事半功倍。

    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两级法院在工作衔接规范化、提审开庭常态化、“打财断血”实效化的三驾马车上下功夫、出实招,充分发挥部门联合联动优势,形成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工作合力。

    线索摸排、办理、移送不停步。认真做好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线索核查,14条案件线索已全部核查办理完毕;开展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集中清理摸排行动,摸排出涉黑涉恶线索50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衔接,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9条。

    疫情期间开庭审判不断档。2020年初,株洲市中院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集中开展涉黑涉恶案件所内开庭活动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采取“线上+线下”审判模式,开展涉黑涉恶案件所内集中开庭活动,全面打响“案件清结”百日攻坚战。

    2020年6月,株洲市中院又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在押人员出所开庭的规定》,在对出所开庭人员实行闭环运行的防控措施下,实现了所内、所外的开庭模式运转,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任务的全面完成。

    切断黑恶势力经济命脉。市中院专门成立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市法院黑恶犯罪案件财产查控、处置、执行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定罪量刑与财产处置同步推进,仔细甄别财产的性质、来源、权属,综合运用追缴违法所得、没收犯罪财产、责令退赔、判处财产刑等手段,既依法处置黑恶势力财产,又严格保护合法财产和合法经营。两级法院已判决处置黑恶犯罪财产超过16亿元,其中王跃明案判决处置财产超过13亿元,杨建军案判决处置财产1.5 亿元,有力地铲除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同时,将黑恶犯罪财产性判项的履行作为黑恶罪犯减刑假释的重要考量因素,督促主动履行。全市法院执结黑恶犯罪财产案件185件,收缴处理、执行到位1.8亿元。

    做好源头治理“大文章”

    在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株洲市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助力社会源头治理。全市法院以司法建议为抓手,强化与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全力助推行业清源,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通过认真查找行业监管漏洞,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司法建议,持续跟进后续进展和处置情况,提高司法建议的反馈率。

    针对孙锐涉黑案、杨晓东涉恶案中涉及“套路贷”、违规放贷、违法追讨债务等问题,株洲市中院、天元区法院分别向市、区金融办公室提出重点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小额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的常态化监管和风险排查,强化“职业放贷人”黑名单工作和处罚力度的司法建议。市、区金融办加大了非法金融排查整治力度,建立行业准入黑名单制度。

    株洲市中院在办理文争强涉黑二审案中,针对文争强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控制当地农村资源等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的问题,向组织部门提出加强村干部选举监督和履职监督的建议。组织部门以正在推进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进一步推进了农村法治建设。

    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63条,反馈率达100%,切实推动了“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落到实处。

    宣传发动群众深度参与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发动群众深度参与离不开宣传发动。

    舆论引导先行一步。两级法院认真开展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和新闻发布会,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联动,持续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浓厚氛围。3年来,株洲两级法院共组织集中宣判14场次,集中宣判案件76件484人。其中,董威、游鑫涉黑案开庭由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同步现场直播,吸引1500多万人次观看。肖小勇涉黑案审判参加最高院、省高院《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并入选湖南省十大黑恶犯罪典型案例。省高院发布株洲法院典型案例13件,株洲成为全省典型案例最多的市州。

    两级法院共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稿127篇、专报28期,中央、省、市级媒体报道140余篇。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栏目还对谢伟等3人“市霸”案进行深度报道,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外,两级法院认真梳理和总结有关经验,形成《破难点通堵点,顺利实现所有扫黑除恶案件全面排期开庭》《走好“三四四三”步,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全方位聚力执行攻坚,多举措发力“黑财清底”》等3篇经验材料被省高院、市扫黑除恶专报刊载。

    林华 周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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