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国土 和谐三湘 湖南自然资源专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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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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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不耕修个『大宅门』,违法啦!
图片来源:自然资源部/自然微论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大宅门”的梦想,农村有地,于是各种“大宅门”破土而出,最近自然资源部公开发布的乱占耕地的违法案例中就有好几起是乱占耕地超标建房的案件,小马给大家刊发其中两起,望社会各界能从这些案例中得到警示,加强耕地保护意识。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夏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9月,夏某违法占用同仁市隆务镇加查么村866.67平方米耕地建设宅基地地基。同月,被查处。目前,当事人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土地已复耕。

    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张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6月,张某违法占用庄浪县南坪镇刘靳村533.33平方米耕地建设住宅。同月,庄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但张某7月后仍持续建设。11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发现该问题。同月,相关部门对该村民进行了说服教育,并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目前,当事人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土地已复耕。

    小马说:不少农村居民外出打工创业,衣锦还乡之后,按传统思想,那肯定是要建个高门大户,最好再挂上个“X府”之类的牌,以示光宗耀祖的,结果就踩了耕地保护的红线。且不说基本农田是高压线,绝不能占用,就是用一般耕地建房,那各地也有宅基地限制标准,如湖南省,那每户就只有180平方米,还要办理用地审核和报建手续,不是想建就能建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不能因为自己从小生活在此,就以为这地就是自己的,想干什么都可以。

    (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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