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鑫航)“8万元是我辛苦一整年的工资,多亏法院执行人员在过年前帮我追回了全部执行款,十分感谢!”1月4日上午,刘某某专程来到益阳市赫山区法院,送来一面写着“执法严明,公正无私”的锦旗,以表达对该院执行人员的感谢之情。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王某以需要钱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借款8万元,之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刘某某于2019年11月起诉至赫山区法院,后经民事调解双方约定于2020年元月20日前还清全部本息。但约定还款日期到后王某仍未还款,刘某某于2020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冻结了其名下银行账户,并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但王某仍刻意逃避执行。
赫山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仔细查证,发现王某为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每月有固定退休金,具备还款能力,便依法于12月30日将其拘传到院,告知其拒不还款将被司法拘留15日,并将其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王某迫于执行强制措施的压力,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主动偿还了全部借款本息,本案在2021年元旦前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