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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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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红包返10倍 半年诈得46万

    本报讯(通讯员 李玉清)当移动支付、微信等社交APP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工具。

    2019年12月,林某通过微信加入一诈骗组织后,与该组织其他成员伪装身份活跃在朋友圈,以微信发红包10倍返利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组建微信群发红包。当被害人尝到甜头,微信红包金额越来越大后,林某等人听从指挥领取红包迅速退群。到2020年5月,林某等4人通过微信红包已诈骗46万元。

    2020年10月,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林某等4人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查明并宣判,林某获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其他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刑。

    【检察官提醒】诈骗往往是利用人们心目中的欲望,现在有许多招揽投资快速致富方案、中大奖通知等等类似的网络骗局,针对这些骗局我们一定要做到不轻信,不贪婪,我们才能不上当。不要相信街头不规范的市场调查,不随意填写自己的真实个人信息,不要随便打开陌生邮件、来路不明的APP或者链接,尽量不要连接公共场所的WIFI,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保证上网安全。

    买房和车位要小心

    谨防骗子找上门

    本报讯(通讯员 吉群芳)一男子得知他人要买房买车位,便趁机虚构事实进行诈骗,共骗取他人购房、购车位款30余万元。近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26岁的杜某系河南平顶山人,曾在株洲某楼盘售楼部工作,后辞职到一家咨询公司上班,但他仍然经常出现在一些楼盘售楼部帮售拿提成。

    2019年7月,杜某得知李某想购买株洲某小区的车位,便告诉李某,需要找公司领导协调才能买到,但需要协调费用。李某以为杜某就是该楼盘售楼部的销售人员,便转了76800元的车位款到杜某个人账户,杜某拿到钱后将之全部用于个人花销。

    无独有偶,同年11月,石某看中了该小区的一幢别墅,杜某便向石某谎称该别墅已经出售,如果想买,需要通过他找公司领导购买指标,但要支付22万元“中介费”。石某信以为真,因自己经常在外地,出于对杜某的信任,便将钱款直接转到杜某的个人账户中,让杜某操作此事。

    后来石某与房屋销售公司签订了认购合同,杜某继续以催收首付款的名义先后骗取石某10万元,同样将骗来的钱全部用于个人花销。

    2020年8月,杜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签订了还款协议,在诉讼过程中退赔了2位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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