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城县法院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郭某某悔婚后,郭父却不退男方彩礼钱,被司法拘留最终意识到错误,联系家人将彩礼钱退还。
2019年8月,郭某某与胡某经人介绍认识,即到胡某家生活,二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胡某付给郭某订婚礼金19万多元。之后,胡某、郭某某产生矛盾引发冲突,双方解除了同居关系,郭某某于今年3月4日与他人登记结婚。胡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郭某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钱,法院判决郭某某及其父母返还胡某彩礼16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某及父母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返还彩礼款,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到的财产不足以清偿该案债务,且郭某某及父母外出一直未归,规避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近日,执行干警得知郭父在广东一工厂打工,便立即采取行动,将郭父拘传到庭。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但郭父依旧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将其送往拘留所收押看管。见此,郭母主动到庭缴纳了执行款,本案得以执结。
蒋先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