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至15日,茶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跃明、易华勇、雷荣华等3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开设赌场罪、包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等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
检方指控,王跃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株洲市通过有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串通投标、非法持有枪支、包庇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进行质证,并发表了公诉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各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全案30名被告人均同意认罪认罚。
因案情复杂且涉案人员众多,本案将择期宣判。
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