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李果)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为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27项举措。
《意见》指出,要坚持激励创新、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诉讼程序,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加强程序保障,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及时审查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申请,积极支持和监督行政执法,充分发挥司法在支持和监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加大刑事惩罚力度,加大对涉及食品、药品、危险品、种子等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
《意见》明确,要准确适用侵权损害赔偿方式,显著提高侵权成本。努力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侵权人公开发布的经营信息可以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依法合理适用法定赔偿方式,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依法支持权利人的合理维权开支。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或侵权人获利巨大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请求,以接近或达到最高限额确定法定赔偿数额。
《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有效提高司法保护质效。要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程序,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参与纠纷化解,力争把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化解在诉前。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调解速裁团队,及时做好调解指导。探索适用停止侵权的先行判决,对于侵权事实已经清楚、能够认定侵权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先行判决停止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