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位于双峰县永丰街道复兴中路汽车东站2号楼304房,双国用2007第B255号土地使用证,双房权证2001字第2931号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因法定继承取得,被继承人:刘兵生,王职英。继承人:刘卫峰432522197212080030)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双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中心,0738-6821186。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双峰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