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李奇松 李舒婷)利用被害人不了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有关政策,以帮助办理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的名义骗取大量钱财。近日,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黄某是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职工,2018年10月至12月期间负责“4050”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工作。因为工作,其对补缴养老保险政策比较熟悉,也和来办理补贴的人混了个脸熟。
2019年4月,黄某接到被害人邓某的电话,邓某就其如何补缴养老保险的事情向黄某咨询,黄某查询了邓某的资料,发现邓某需补缴7年养老保险,每年6312元,一共是45500元。在利益诱惑面前,黄某产生了将这笔巨款占为己有的想法。因此,当邓某问其如何交钱时,黄某告知其添加自己微信,通过微信转账将补缴款转给他来为其办理。邓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转账25500元,次日又取了2万元现金给黄某,黄某收到钱后将所得钱款用于个人生活开销。
直至案发,黄某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前来咨询补缴养老保险事宜的30余人,共诈骗3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