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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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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扫黑除恶正气歌
——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株洲市渌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小玲
陈小玲。

    谱写扫黑除恶正气歌

    ——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株洲市渌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小玲

    通讯员 文斯佳 江鹏

    陈小玲1994年到株洲市渌口区检察院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业务一线,先后在反贪、刑检等部门工作,主办了株洲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尹某峰受贿案,渌口镇原党委书记陈某明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3·15维卡币特大网络传销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为渌口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付出了艰辛努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渌口区检察院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陈小玲担任扫黑办主任,负责组织涉黑涉恶案件讨论、协调督导、队伍建设等。她提前介入“3·16”文某强等18人涉黑案,并作为第一公诉人主办“9·11”肖某勇等24人涉黑案,该案经渌口区法院认定肖某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14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年3个月不等,该案已顺利办结。陈小玲作为渌口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工作成绩显著,今年4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攻坚战中的优秀指挥员

    扎实有效做好提前介入。陈小玲领导专案组2018年10月9日提前介入“9·11”肖某勇等24人涉黑案,在案件汇报会上,对案情和提供的证据仔细分析和精准判断,将罪名寻衅滋事罪改为聚众斗殴罪,紧抓案件本质。坚持对每一笔事实精准定性的工作原则,通过翻阅案件材料,发现总结问题,针对每笔事实列明侦查提纲,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取证建议10余条,为审查起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依法规范推进审查起诉。案件受理以来,陈小玲领导专案组学习《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和省内外案例,严格把握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的四大特征,扎实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案件的立案依据、强制措施、延长手续、羁押期限、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及其他证据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对在案证据及证实的内容开展单一审查和综合审查,分步骤及时就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次与侦查机关研究讨论,并以《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的形式,对需要补正和说明的问题开列清单,要求侦查机关及时补正和说明,有效推进案件快速办理。

    精准指控优质结案。庭审前,陈小玲组织专案组认真审阅卷宗、提审被告人、研究案情,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制作庭审预案,做好庭前各项准备。为提高庭审效率,充分保障各被告人的权利,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审三方就证据审查、证据展示、庭审程序推进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中,陈小玲作为第一公诉人,领导公诉团队成员各尽其责,法庭讯问和举证、质证环节展现公诉团队紧扣案情,条理清晰、逻辑得当,最终该院针对该案被告人指控的14个罪名全部被法院认定,法院对24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办案新力量的良师益友

    “9·11”肖某勇等24人涉黑案是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大案要案,陈小玲组建专案组,既挑选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精兵强将,也选择了3名没有大案要案办理经验的干警,甚至大胆起用新加入公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随时召开案件研讨会,专案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特别鼓励和创造机会让年轻的或办案经验较少的干警发表意见和提出疑惑,以案促学。实行一对一、手把手的传帮带模式,在实战中传授办案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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