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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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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检察院批捕涉恶案10件37人

    本报讯(通讯员 谢林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攸县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恶案10件37人,批准逮捕涉黑案1件8人,追捕到案涉恶犯罪嫌疑人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12件45人,起诉认定涉恶案8件34人;依法不予认定涉恶案3件10人,追诉到案涉恶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认定涉黑保护伞案1件1人。为护航攸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全面摸排线索。该院制定了《办理普通案件中涉黑涉恶线索清查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记录表》,对每件普通刑事案件是否有黑恶犯罪势力进行排查,确保涉黑涉恶案线索不遗漏、不隐瞒。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自行发现涉嫌黑恶犯罪线索3条,均按照规定移送县扫黑办,其中2条查证有犯罪行为。

    严格审查把关。扎实做好涉黑涉恶案的审查,既防止降格处理又避免拔高凑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以涉恶犯罪移送的3件10人属于普通刑事犯罪,经与公安机关协商,并向上级汇报,最终以普通刑事犯罪提起公诉。

    强化追捕追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追捕到案涉恶犯罪嫌疑人9人,追诉到案涉恶犯罪嫌疑人3人。其中,追捕到案的涉恶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李某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坚持打财断血。该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时,共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8.86万元,扣缴违法所得343万元,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被法院共判处罚金32万元。

    依法适用认罪认罚。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该制度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22人,均为涉恶案件。如办理的颜某荣等11人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张某魁从不认罪认罚到当庭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从3至4年改为2年半至3年半;被告人文某焱从认罪认罚到当庭不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从2至3年改为2年半至3年半,均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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