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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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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沟通促和解 为民办案显温情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陈启叶

    “真没想到检察机关一直把我这件事放在心上,想方设法跟我解决问题,很让我感动。”近日,被执行人吴某某带着3岁多的孩子在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公室说。

    “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始终把为民办案作为民事检察工作的根本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来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均全表示。

    被执行人吴某某与龙某某曾是恋人,在2016年5月6日奉子成婚,婚后共同租住在开福区某小区。

    2017年6月27日,龙某某向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以购买家私电器为由,借款13万余元。后龙某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平安银行长沙分行于2019年1月14日以上述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将吴某某和龙某某起诉至芙蓉区人民法院,要求两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对诉讼请求予以全部支持。判决生效后,平安银行长沙分行申请强制执行,因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将两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群。

    “我们缺乏感情基础而关系破裂,我搬回望城娘家居住。2019年9月17日离婚后对龙某某的经济状态一无所知。我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现在工作都找不到,还带着孩子怎么生活呀。” 吴某某来到芙蓉区检察院申诉称。

    收到吴某某的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客观公正的审查该案的审判和执行程序后,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状况和案件情况,不能支持其监督申请。

    但承办检察官的办案工作并没有就此打止,而是一边电话联系其前夫龙某某,听取龙某某对还款的态度。龙某某表态:“我的借款我自己负责偿还,已与吴某某离婚了,不需要她来还。”另一边将平安银行长沙分行的全权委托代理人邀请至办公室,向其转达龙某某个人将会积极偿还银行欠款。吴某某系单亲妈妈,一个人带着孩子因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法找到工作而没有生活来源,建议平安银行长沙分行与吴某某达成和解,不将吴某某纳入被执行人,解除其相关的强制执行措施,以便让单亲妈妈能有工作机会,给孩子的生活有一个保障。

    平安银行长沙分行第2天遂与吴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撤销对吴某某的强制执行申请。申请人吴某某也因此向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检察机关作出终结审查的同时,向法院出具执行《和解协议》的商请函,协调法院尽快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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