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罗霞 通讯员 唐海军)10月13日,记者从湖南省司法厅获悉,湘潭、常德、岳阳、邵阳、永州、郴州市6个考区2020年全国统—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有调整,由原定的10月31日—批次调整为10月31日、11月1日两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哪个批次考试随机分配,具体见准考证标注。
此外,省司法厅还发布《湖南省2020年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所有应试人员严格作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于考前14天(客观题10月17日、主观题11月14日)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应试人员,应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客观题10月24日、主观题11月21日及以后,距离应试人员考试日期不超过7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湖南省境内其他低风险地区,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告知书》特别强调,3类情况应试人员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1.体温正常(<37.3℃),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应试人员考前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但持有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体温正常(<37.3℃),健康码为黄码,但持有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但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应试人员考前14天内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无境外旅居史,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可以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