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大华
初识《法制周报》是在2006年7月。当时的我是一名从事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企业员工,同时兼任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参加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中,授课老师给我们讲解了《法制周报》上一些生动的案例。从此,我爱上了阅读《法制周报》,每次到法院参加陪审及与主审法官合议讨论案件之余,我都会认真阅读这份报纸。对上面刊登的一些工作中应用较多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分析文章,我反复阅读,并裁剪张贴成册,以备随时查阅。连续三届10多年担任陪审员,我掌握了不少的法律政策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2017年7月,我的工作岗位调整,开始从事信访工作。所在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老牌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员工多、离退休人员多、周边工农关系复杂,遗留问题较多。信访人隔三岔五上访,在信访部门、维稳部门多次挂号,给政府、企业的维稳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
针对这些情况,我开始是茫然的,虽然有不少处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经验,但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仍感到手足无措。冷静之余,我在《法制周报》上浏览到一篇《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文章,其中一句“对诉求合法的,要依法律按政策解决好;对诉求无理的,要向当事人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努力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定纷止争;对生活困难的,要运用好司法救助、信访救助等制度,解决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记忆犹新。我豁然开朗,撰写了一篇关于给予当事人信访救助的申请,并多次到区、市信访局请示汇报,得到了他们的指导、帮助和支持,让一起历史遗留案件顺利解决,获得了公司领导和当事人的好评。
这一信访案件的解决,增强了我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和动力。为此,我专门订了一份《法制周报》,除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分析外,凡是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各地处理信访工作的经验、综治维稳的文章,均是一字不漏地认真读完,吸取了无尽的知识和力量。
我接手的一起信访案件,当事人的儿子1996年在我公司子弟学校就读,一次课间休息与2名同学爬山游玩,不慎从山上摔下死亡,没有得到处理。当事人20多年来先后到我公司的上级部门、区、市、省公安和检察机关,以及省政府、公安部、国家信访局上访申诉,花费了不少的精力和费用。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指示,本着把来访群众当亲人的理念,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倾诉以舒缓其怨气,并认真查阅案卷材料把握案情,向相关部门核实材料情况,再向信访人释法说理,同时给其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针对信访人的特殊情况,我为其向区、市信访局申请信访救助,以此抚平其丧子之痛,解决其家中的生活困难。这一信访案件终于在今年7月得到圆满解决。
《法制周报》在工作上给了我信心和力量,更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祝愿她越办越好!
(作者单位: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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