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威威)近日,涟源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20年前的借贷纠纷案。
1995年,童某借款3万元给朋友龙某承包广西南宁某工程项目,约定工程结算时偿还。因龙某经营不善,工程亏损,无力偿还童某借款。追讨无果后,2000年3月,童某将龙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龙某偿还借款,但龙某始终未履行法律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龙某因犯罪入狱两年,出狱后下落不明。法院在查控手段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多方查找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为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近年来,涟源法院积极开展积案清理,针对一批陈年“骨头案”“钉子案”,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大查控力度。今年4月,担心自己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影响孩子升学,龙某主动与法院联系,承诺尽快偿还借款。鉴于龙某经济状况不佳,且双方交情颇深,童某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9月,龙某将筹措的3万元交至法院,这起历时20年的借贷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就学会受影响吗?执行法官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法院执行程序中的各项措施,限制的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权。失信被执行人子女的人格权、受教育权仍受到法律保护。其子女正常就学不会被影响,但就读超出普通收费标准的“贵族学校”“私立学校”则属于非必需的消费支出,将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