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国土 和谐三湘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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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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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占用基本农田建养猪场被处罚

    2019年12月,湖南某县一家种养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3000平方米修建养猪场,其中有1300平方米为基本农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2020年4月,该县自然资源局对此种养专业合作社破坏耕地一案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罚,要求其自行拆除基本农田上的畜养设施,退还并恢复农田,还处以罚款。并要求其对占用一般农田部分补办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小马说:因为猪肉行情好,所以有些人想着到乡下养猪致富。小马在这里跟大家说一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但是,那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是什么农田都可以建的,并且使用一般耕地建养猪场,还要到当地用地部门申请用地选址和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没有这个手续,那也是违规建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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