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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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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纪护航“禁捕退捕”
常德市开展禁捕退捕专项监督

    去年8月湖南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启动以来,据全省统一要求,沅水、澧水干流常德段和西洞庭湖等天然水域要全面实施禁捕。

    根据省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和常德市七届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市纪委常委万常华牵头建立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系会议制度,明确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禁捕退捕专项监督日常工作。

    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已于今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捕。目前,退捕工作高效推进,精准识别渔民身份2921户、回收拆解捕捞渔船3729艘、捕捞船证2708本、签订退捕协议2921户,发放船网渔具和证照回收补偿资金7206万元。

    强化政治监督守牢生态红线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成立了禁捕退捕专项督导组,不定期前往各责任区县开展督导检查。在澧县如东镇梅家港社区,督导组仔细翻阅了禁捕退捕台账,指出该乡镇由于不能科学划定渔民身份反复识别,导致工作开展迟缓。

    在鼎城区牛鼻滩,督导组在沅江河段开展检查。码头附近有些停靠的渔船,通过向周边群众了解发现,该镇有渔民先后承包了小汎洲(芦苇场)、大汎洲(桔林垸、新兴乡姚湾大湖、姚湾大湖)部分水面进行小龙虾的捕捞生产,有十几艘渔船用作运输,还有渔民利用渔船违规囤养鱼类。

    督查中发现,某些区县(市)存在工作进度滞后,个别区县政府对禁捕退捕认识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禁渔期间非法捕捞的现象、禁捕执法难度大、补偿资金有缺口、渔民转产转业难度较大。

    突出重点靶向发力

    为高效推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制定了禁捕退捕专项行动方案,市纪委先后两次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围绕整治主体责任、制度执行、工作措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作风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督导组在汉寿目平湖坡头和岩汪湖段巡湖检查时,发现近50艘渔船未按要求上岸,部分渔船仍载有网具﹑动力机械等,随时可以实施捕捞。督导组当即指出问题,汉寿县纪委监委对坡头镇、西洞庭湿地保护区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整改。

    督导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开展专项监督不仅是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工作体检”,更是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必须及时跟进,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全面整改、高质量整改。

    压实责任维护群众福祉

    督导组认为,对禁捕退捕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要坚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特别是重要环节背后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补偿不到位等腐败问题,深挖彻查,决不姑息。”督导组表示,对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利益的行为要露头就打。

    截至目前,督导组按“四不两直”工作要求,已先后前往7个区县的乡镇、社区、河段实地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问题线索81条,立案8人,处分3人,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24人,约谈41人,诫勉谈话1人,交办整改问题16个,形成了有力震慑。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省委督查室禁捕退捕暗访督查反馈的12项问题开展跟踪督导,各责任单位迅速落实整改,对前期工作坚持全面实行“回头看”。

    常德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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