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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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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脱贫攻坚贡献法律援助力量
——娄底市司法局用法治力量护航脱贫攻坚
工作人员查询贫困户法律援助库电子档案。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罗霞 通讯员 彭雪娇 肖敦智

    “我县共有86162名贫困人口,除2200多名未脱贫之外,其余已经全部脱贫。”9月7日,面对《法制周报》记者的采访,双峰县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向永华的这组数据脱口而出。

    作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向永华对数据的熟知,缘于县司法局在全县16个司法所建立的贫困户及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库。

    法律援助是“法治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贫困群众不因打不起官司、得不到法律援助而返贫、致贫的重大惠民工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娄底市司法局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这场艰苦卓绝的伟大战役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启动实施“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法律服务助脱贫”等法律援助精准扶贫项目,为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案件1421件,其中涉及残疾人36件,老年人48件,未成年人14件,农民工58件。

    贫困户法律援助库

    防止因案返贫

    在向永华看来,在相对贫困落后地区,百姓的思想意识也容易滞后,当他们遇到涉法问题常常不能依法妥善解决,一些邻里矛盾、经济纠纷很容易引发案件发生。帮助他们合法解决问题,是助力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

    为了法律援助工作更加“接地气”,县司法局主动出击,对全县所有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库、低保户库、残疾人库和外出务工人员库,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对于复杂案件把握不准的,由局长带头研究。

    全县16个司法所法律援助站是否建立本地区贫困户及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库被纳入考核范畴。9月7日,在走马街司法所,《法制周报》记者看到,两本记载着致贫原因、是否脱贫等详细信息的《贫困户花名册和特殊人群花名册》被摆放在重要位置。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永吾介绍,入库名单内人员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不仅可享受简化手续、先办后批等非常规形式服务,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立花名册,将致贫原因分类,分析各类群体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需求性法律服务和后续回访。

    脱贫不容易,防止返贫更是一场攻坚战。印塘乡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扶贫户吕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差一点就返了贫。

    2016年6月5日13时许,吕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朱某往永丰镇方向行驶,途中与李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吕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吕某承担主要责任,考虑到自己的责任,他一直怠于主张权益。

    2019年6月,县司法局开展“法援入乡村”活动,吕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往咨询。详细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受理了他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将李某及其保险公司诉诸法院。

    经法院审理,吕某经济损失71820.26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26064.7元、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9599.67元,李某赔偿4127元。

    对于助力脱贫、防止返贫,法律援助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2019年开始,该局将法律援助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全盘规划、人员、资金,由“一把手”全面安排及部署。对于复杂的个案,“一把手”更是亲自参与研究,对援助的每个环节从细小处予以指导。在2020年律师座谈会上,“一把手”用“让青春在法律援助工作中闪光”的主题讲话,鼓励年轻律师勇于承担、善于承担法律援助工作。

    向永华表示,设身处地地帮助群众解决在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道路上遇到的种种涉法问题与困难,才能有效地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现象发生,为振兴乡村贡献法律援助力量。

    赡养费追索

    让贫困老人老有所依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贫困农村老年人受赡养权、儿童受教育权、妇女生育权、男女平等权等问题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难点问题。

    9月8日,在新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年近六旬的伍某紧紧拉着主任刘芙蓉的手,反复问“什么时候到家里来吃饭”。

    原本素不相识的两人,为何会像亲人一样拉起家常?这得从该县开展“法律服务助脱贫”专项活动说起。

    2019年5月,县司法局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边远山区、贫困地区覆盖,将老年人权益保护纳入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范畴,重点针对有赡养、抚养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等问题,建立老人赡养法律援助台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

    刘芙蓉始终记得初识伍某的情形,“精神萎靡,极度厌世,经常觉得自己不久于人世”。

    这一现象刘芙蓉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几番与伍某沟通,并走访村干部、其他家属后得知,伍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后因一系列事件发生导致家庭关系逐渐变得紧张。丈夫病逝后,身患高血压等疾病的她独居在易地搬迁扶贫的房子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是政府发放的低保金。伍某说,她多次向在外务工的儿子刘某讨要生活费,但儿子每次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为此,刘芙蓉找到刘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甚至联系其供职单位负责人,明白刘某也是有苦难言。究其原因,是母子之间一些误会未能及时解开。

    找到了问题症结所在,刘芙蓉心中便有了数。她将刘某从千里之外喊回了家,当面解开了横亘在他们母子心中数十年的鸿沟,当场签署赡养协议,每月支付伍某500元生活费,并妥善照顾日常生活。

    县司法局局长廖中华介绍,针对贫困老人脱贫问题,该局开展贫困老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制作《起诉状》《先予执行申请书》《法律援助申请人子女经济状况证明表》等格式文件,便于贫困老人申请法律援助和提起诉讼。

    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为每位需要追索赡养费的贫困老人向其应付赡养费的子女送达《赡养费追索告知函》,告知须支付的赡养费标准、未尽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起诉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

    据统计,截至2020年9月,1003名老人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义务,自愿每年支付5000元至1万元的赡养费用,使老人老有所依根本脱贫。

    在县司法局的号召下,该县律师还成立“律师之家”公益基金会,由律师自愿捐款,款项专用于救助法律援助案件中的困难群众。“要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的温度,让法律援助人人皆知,让改革开放成果惠及更多特殊群体。”廖中华说。

    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

    “在发展产业、教育脱贫、金融扶贫、社保兜底等精准扶贫措施强力推进的过程中,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及时、便捷、精准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娄底市司法局副局长周纯清表示,近年来娄底市充分发挥四级实体平台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法援服务对象范围,凡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办理法律援助时一律免去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并由受援人指定的律师作为自己案件的代理人,全力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提供服务。同时,各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扶贫对象法律服务需求情况,重点摸排赡养抚养、追讨薪资、工伤事故、扶贫领域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此外,加大对扶贫领域法律服务力度,选派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居担任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严格按照“一周一联系,一月一下村,一年不少于一次讲座”的要求,重点针对在贫困户或贫困村中赡养抚养、伤害赔偿、追讨薪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生产经营等法律问题较多的方面,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条件和步骤,以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使法律援助切实温暖基层百姓,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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